消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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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消费经济史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

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中国古代消费经济史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秦汉消费经济史研究成果亦如此,[1]但是有许多成果囿限于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及其思维模式。近二十年来,秦汉消费经济史研究已经有较大突破,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其症结就在对秦汉消费经济史理论的总结与提升不足。因此,本人不揣简陋试图总结秦汉消费经济史研究成就,提出一些有待于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秦汉消费经济史研究的对象与重心

消费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社会最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

首先从消费内涵的充实谈起。消费的概念有一个历史演变过程,其内涵不断丰富、充实,最后明确其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指出:消费与生产、分配、交换构成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四个环节,并深刻地阐述了消费与生产的关系:“生产是一般,分配与交换是特殊,消费是个别,全体由此结合在一起。”“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可是同时在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媒介运动。生产媒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但是消费也媒介着生产,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2](P92、93-94)在阐释“生产的消费”的内涵之后,“提出生产的消费这个规定,只是为了把与生产同一的消费跟原来意义上的消费区别开来,后面这种消费被理解为起消灭作用的与生产相对的对立面”。[2](P93)但是,马克思并未对“原来意义上的消费”(今称生活消费)有详细的解释,只是举例说明,“吃喝是消费形式之一,人吃喝就生产自己的身体,这是明显的事。而对于以这种或那种从某一方面来生产人的其他任何消费形式也都可以这样说”。[2](P93)马克思是一位彻底的生产决定论者,侧重于生产,根据生产的相对面提出消费一词,在消费内涵界定上清楚地说明了“生产的消费”的内涵,而始终没有明确界定“原来意义上的消费”。

前苏联经典理论家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消费分成生产性消费与非生产性消费两种,并认为:“生产性消费是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机器、设备、仪器、材料、原料、燃料和其它生产资料。”“非生产性消费是在生产领域之外发生的、为满足居民的非生产性需要(其中包括个人需要)服务的消费。……非生产性消费包括与物质生产过程无关的一切消费。”“就其实物组成来讲,非生产性消费是直接满足居民需要的物质财富的消费”,“非生产性消费的主要成分是居民消费,应当区分居民的社会消费和居民的个人消费”。[3](P33)“生产性消费”的提法与马克思所说的“生产的消费”是一致的,进一步明确说明了“非生产性消费”的内涵与范围。

国内消费经济学理论家在承接马克思理论、前苏联理论的基础上直接把消费分成生产消费与生活消费,明确界定生活消费这个概念,它是指“人们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消耗各种物资资料和精神产品”。[4](P15)“消费过程具有两重性,即具有自然过程与社会过程的性质。人们消费各种消费资料和劳务来满足自己的生理与心理的需要,……都是在一定的消费环境中进行的,这些都反映消费的自然过程。另一方面,人们的消费活动又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人作为消费的主体,其本质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P5)这不仅界定了消费的内涵,而且肯定地提出消费具有自然与社会两种属性,以及说明消费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概念为当今经济学、经济史研究广泛使用。

梳理消费内涵的学术史之后,可以观照中国古代“消费”一词的由来与内涵。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尽管东汉时已经出现“消费”一词,最早见于王符《潜夫论·浮侈》篇中说“坐食嘉穀,消费白日,……皆宜禁者也”,[5](P127)但是,它并不具备当今“消费”一词的内涵。然而,先秦秦汉社会中常见的饮食、奢侈、侈靡、娱乐、乐舞、养生、送死等词语都具有“消费”的不同层次内容,组合起来具全“消费”的基本内涵,其中养生、送死是古人生活消费的主要内容。[6](P1)

在了解消费内涵的演变过程后,可以进一步了解秦汉消费经济史研究的对象、内容与重心所在。

众所周知,消费经济学研究生活消费,而不研究生产消费,因为生产消费是生产资料的消费,属于生产领域的内容,不属于消费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恩格斯曾经说过:“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2](P123)所以,消费经济所研究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的消费关系,而不限于消费物品本身。尹世杰认为“消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消费领域的经济关系(即消费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或者说,消费经济学是研究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们在消费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即消费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4](P8-9)何谓消费关系?它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和不同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各自所处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二是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与不同消费者在消费方式、消费结构、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异同及其发展趋势;三是整个社会的消费方式、消费结构、消费水平等方面各自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等。然而,国内有不少学者认为消费经济的对象不能仅仅是消费关系及其发展规律,而且应当包括居民的消费力(即消费能力),还应当包括与消费关系、消费力有关的政治、制度、政策、法律、社会、文化、习俗、心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一点基本得到国内学者的一致认同,所以消费经济学研究对象应当涵盖以上这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