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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三季度为消费者调解争议 挽

  东北网1014日讯(记者 周秘)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统计,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系统通过和两条热线累计接听接收咨询、投诉(举报)事项件,与二季度环比下降5.1%。其中咨询件,市局直接答复率100%;投诉(举报)件,登转率100%,区、县局期限办结率97.2%。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市场价格、商标侵权、售后服务、虚假宣传、经营资质、合同违约、计量民生、特设安全、认证认可等问题。三季度为消费者调解争议,挽回经济损失307万元。从三季度来电集中反映的领域看,主要呈现以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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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食化药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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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度共接听接收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咨询、投诉(举报)5392件,占比11.3%。其中咨询2645件、投诉(举报)2747件。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商家出售的食品涉嫌存在腐烂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等问题;二是商家涉嫌夸大宣传;三是商家涉嫌存在未明码标价等违价行为;四是个别商家销售的食品存在计量不准等问题;五是个别商家涉嫌违反产品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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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市民冀先生在五常市某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了一袋价格为45元的大米,食用时发现大米外包装标识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相关规定,要求核查。经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冀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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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互联网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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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度共接听接收互联网租赁服务类咨询、投诉(举报)2239件,占比4.7%。其中咨询1676件、投诉(举报)563件。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租赁橙风、迪拜、哈啰等共享单车不能正常退还押金及锁车扣费等问题;二是消费者租赁的房产、汽车、电瓶车、婚纱等涉嫌合同违约;三是商家涉嫌违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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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市民刘先生在松北区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了一台共享单车,支付押金199元,现商家已不经营,要求协调退费。经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责令商家退还刘先生199元费用。刘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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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家用电子电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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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度共接听接收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计算机等家用电子电器咨询、投诉(举报)1331件,占比2.8%。其中咨询1018件、投诉(举报)313件。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购买的电器存在冷凝器不制冷、屏幕闪屏、主机异响、系统故障等性能问题;二是商家不按合同约定供货、送货等;三是商家涉嫌不履行“三包”义务;四是商家涉嫌夸大宣传行为,如宣称饮水机具有治疗尿毒症的功效;五是商家涉嫌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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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市民卢女士在道外区某家电专卖店购买了一台价格为3000元的某品牌电冰箱,收货后发现冰箱抽屉滑道存在破损问题,要求协调处理。经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责令商家为卢女士退货。卢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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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餐饮住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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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度共接听接收酒店餐饮和宾馆住宿类咨询、投诉(举报)1292件,占比2.7%。其中咨询578件、投诉(举报)714件。主要问题,一是因疫期影响个别宾馆酒店拒绝退还订金行为;二是个别酒店在提供用餐服务时存在价格不明示、不告知行为;三是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四是个别饭店涉嫌提供过期、不新鲜、有异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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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市民王先生在道里区某酱骨馆用餐,食用酱骨时吃出异物,要求协调处理。经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责令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十倍赔偿王先生370元。王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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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服装鞋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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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度共接听接收服装鞋帽类咨询、投诉(举报)1200件,占比2.5%。其中咨询778件、投诉(举报)422件。主要问题,一是服装、皮鞋等商品存在开胶、开线、掉毛、起球、断裂、褪色等问题;二是商家存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三包”义务;三是商家涉嫌销售“三无”产品;四是商家涉嫌违价行为,如销售服装时出现两个价格标签;五是个别商家涉嫌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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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市民张女士在道里区某购物中心购买了一条价格为1139元的裤子,穿着中裤子存在开线问题,要求协调处理。经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责令商家为张女士换货。张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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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家居用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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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度共接听接收实木床、衣柜、橱柜等家居用品咨询、投诉(举报)1201件,占比2.3%。其中咨询729件、投诉(举报)472件。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购买的家居用品存在开裂变形、外观受损、尺寸偏差等问题;二是商家存在不按合同约定供货、送货行为;三是个别商家存在过度宣传行为;四是商家存在不履行“三包”义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