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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2020年度消费维权白皮书:挽回经济损失

2021年浙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胡亦心 摄

中新网杭州3月15日电(记者 胡亦心)3月15日,浙江省发布了《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囊括了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情况、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网络消费情况、“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情况等多个方面。

统计显示,2020年,浙江省共接到消费类投诉举报127.04万件,其中,投诉71.39万件,占比56.20%,按时办结率为92.09%;举报55.64万件,占比43.80%,按时核查率96.67%;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上升9.69%,罚没金额9.27亿;全年受理咨询25.51万件。

从投诉情况分析,质量问题投诉17.53万件,位列第一,占比26.45%;售后服务投诉、合同问题投诉、广告问题投诉、价格问题投诉、不正当竞争问题投诉位列二至六位。

从举报情况分析,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案件36.10万件,占比68.80%,位居第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食品违法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位列二至六位。

2020年,浙江省共接收到网络消费投诉举报40.12万件,受理38.99万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7.31万件,占比70.04%;服务类11.68万件,占比29.96%。商品类投诉较多的是食品、计算机产品、通讯产品、家居用品和服装鞋帽等方面;服务类投诉主要是餐饮、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文化娱乐体育等方面。

《白皮书》显示,投诉主要集中在广告、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等方面。其中,广告类15.56万件,占比39.9%,主要表现为投诉商家发布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商品标签有瑕疵、虚假宣传等;商品质量问题类6.21万件,占比15.9%,投诉内容主要是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等。

《白皮书》显示,2020年,浙江省共接到举报案件线索55.64万件,经核查立案查处案件5.21万件,罚没金额9.2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032件。案件主要集中在防疫用品、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安全等方面。

2020年,“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再度列入浙江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浙江省各有关部门积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的大趋势,高质量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放心消费建设领域拓展至31个重点行业,基本覆盖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

《白皮书》显示,2020年,浙江省新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31.18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9.04万家,放心工厂4.45万家,建设放心商圈(街区)184个。

2017年以来,浙江省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46.14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5.53万家,放心工厂4.45万家。经验收和核查,剔除放心消费单位2.77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0.81万家,放心工厂0.24万家。

截至目前,浙江省累计有效放心消费单位43.37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72万家,放心工厂4.21万家,放心消费商圈(街区)184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