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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促进女性消费指导意见 进一步激活“她

媒体见面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3月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下午,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召开的促进女性消费指导意见暨“全闽乐购·云香水”媒体见面会获悉,为借助“三八节”消费节点,营造尊重女性、爱护女性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促进“女性消费”,持续打造“全闽乐购”促消费品牌,扩大促消费影响力,该厅出台了促进女性消费指导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帮扶,通过“她”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潮,升级消费品质,加速消费市场回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进一步促进女性消费指导意见》从商务部门角度提出了促进女性消费九个方面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推动省级示范商圈引进高端女性消费品牌、融入时尚元素、打造智慧商圈等举措,形成销售、体验、休闲、娱乐、定制等新型复合功能消费集聚区,实现多种业态有机衔接,满足女性消费新需求。鼓励商圈、百货商场、步行街等实体商业精准定位,突出女性购物、家庭式购物,在硬件设施上增加购物点女性卫生间数量、母婴室、“老公休息室”、“吸烟室”等配套设施。

引导商圈内商场、购物中心等主力店,围绕化妆品、服饰、珠宝等商品,开展女性专场购物节庆促销活动,释放女性消费潜能。鼓励商家针对不同季节、不同节日,举办美妆课堂、服装展、插花技艺培训、亲子互动体验活动等以女性为主题的系列消费活动。

《意见》鼓励餐饮企业开发针对女性消费者的各类套餐、养生菜品,拓展饮品、甜品、面包等女性消费热点轻餐类食品,满足多元化、社交化的女性消费需求。开展推动女性消费宣传营销活动,通过开展免费试吃、个性化用餐定制、设立餐厅网红打卡点等方式,吸引女性消费者。

鼓励美容美发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发展美容、美发、美甲、美睫、文绣等服务业态,吸引女性消费群体,推动美容美发消费市场复苏。鼓励美容美发企业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网络预约、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等便利高效的服务方式,不断扩展适应需求的新型服务项目。

引导摄影企业积极运用现代摄影技术手段,拓展文化创意,创新服务项目,细化服务工种,为顾客提供高质量和便利化、差别化的摄影服务。注重满足女性群体拍摄需求,结合毕业季、暑期、国庆等节假日,鼓励女性、妇幼、家庭等赴专业摄影机构消费,拍摄写真照、亲子照、毕业照、家庭合照等,进一步推动摄影消费。

利用直播带货等创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女性关注的美妆个护、家居饰品、母婴用品、服饰服装的网络消费水平。发动企业积极参与“618”“双11”“双12”等电商重要节庆的女性商品网络促销活动,推出更多女性喜爱的网货“爆款”,扩大女性商品网络零售规模。

鼓励奢侈品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加快奢侈品消费信贷产品创新,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满足不同的消费金融需求,充分激发奢侈品消费潜力。

同时,鼓励各地市商务部门联合教育、体育、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摄影等相关行业,组织开展“女性消费促进月”活动,鼓励各大商圈及品牌企业积极参与。突出女性消费产品的品牌、品质、品位需求,组织开展主题分享、深度体验等系列亲子活动,促进消费升级,点燃消费热点。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推动女性消费的政策支持,指导相关行业企业通过发放餐饮、美容美发、摄影等女性消费为重点对象的专用电子消费券,激发女性消费需求。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鼓励平台开展针对女性用品消费大型促销活动,提供消费券、满减等活动,推动女性消费升级。鼓励有关生产经营和商贸流通企业,对女性时尚消费品进行优惠让利,进一步刺激女性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