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消费金融总经理卢伟:以消费金融拥抱中国
中国经济正在摆脱对传统路径的依赖,从投资转向大力推动消费需求的增长。在这一转型进程中,消费金融公司的作用功不可没。
作为中国首批消费金融类企业,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消费金融”)定位行业第一梯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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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总经理卢伟表示,现阶段“消费金融公司都不是在追求大规模的盈利,而是在对发展模式的探索”。这种探索,未尝不是中国探索经济转型道路的一环。
以启山林
过去五年时间,对中银消费金融的意义非同寻常。
2009 年8 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各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中银消费金融即起步于此时,此后既经历了高速成长,也见证了中国经济转型。
作为国内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中银消费金融承载建设信用文化体系的重任,开创中国消费金融公司之先河,一路探索、一路创新,更是一路稳扎稳打快速前行。卢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五年后的中银消费金融贷款规模已超百亿。
过去的五年,是中国金融市场高速发展的五年,是中国消费贷款市场精耕培育的五年;这五年,也是中银消费金融群策群力谋发展,乘风破浪永向前的五年。
中银消费金融从线下和线上两个方向实现突破。线下部分,通过与中国银行、商户的合作,业务已经延伸到全国80多个城市和地区,业务受理网点已达500多家。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客户遍及全国省市,并深入到县、乡一级。现在,只要信用良好,申请中银消费金融的消费贷款产品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对于中国消费金融整体发展,中银消费金融的开拓性发展可谓起到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作用。
用卢伟的话说,这家快速成长的公司正走在探寻中国消费金融市场商业模式的道路上。回望这五年发展,“困难一路都有”,卢伟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中国消费金融是一个大市场,仅靠三五年的发展难以成熟起来,因此现阶段“消费金融公司仍处于发展模式的探索阶段,赚钱还不是首要目标”。
消费金融时代
相比成熟的欧美市场,中国消费金融方兴未艾。政策的一步步放开,正在成为市场发展的催化剂。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消费金融公司从试点到如今全国放开的五年间,政策对于消费金融牌照管制一步步放开,给市场以自由。
最早的2009 年8 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各设立一家消费公司试点。首批三家分别以中行、北京银行、成都银行为主要出资人的中银、北银、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 年上半年开业,而唯一一家外商独资非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捷信也在当年底成立。2013年,消费金融试点城市扩大到16 个城市,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等10 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试点原则是“一地一家”。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3 年底,银监会发布修订完善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股权多样化、放开营业地域限制、拓宽资金来源、放款额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
消费金融成为竞逐“蓝海”的背后,既有强大消费动力做支撑,又有迅猛的消费贷款为预期。2014 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5.4 万亿, 预计2019 年将超过37 万亿。
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在致力于成为消费导向型的专业化个人融资渠道的发展道路上,不仅确定了走“小、快、灵”和差异化发展的产品定位和发展策略。这一发展策略兼顾了客群差异化,同时有效防范了风险。
“中银消费金融坚决走‘小而分散'的发展道路”,中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罗昇表示,所谓“小”是指严格遵循给单个客户的综合授信不要超过20万。如果按照这一逻辑执行下去,经营风险要比商业银行更低。同时,中银消费金融通过创新的融资方法、建立了高效的业务处理平台,中银消费金融将业务拓展至上海以外地区,深入到市、县。